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1月20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0659號函辦理。
附件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PDF
附件2-令.pdf
附件3-執行程序.pdf
附件4-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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