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5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4月28日以工程企字第1140100170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4月29日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4703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4703號函.pdf
附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PDF
附件-發布令.pdf
附件-修正條文.odt
附件-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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