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機關(學校、公司)適時依「機關獎勵優良採購人員實施要點」(下稱本要點)就採購人員辦理獎勵。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12月17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34731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34731號函.pdf
附件_機關獎勵優良採購人員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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