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工程會函以,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案,如有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11條規定提報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情形者,請儘速依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新北市政府115年2月26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52182593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52182593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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