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說明營建剩餘土石方B5類作為施工便道材料及管線工程現地開挖土石方做為CLSM材料 一案。
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5年6月25日新北工施字第1151212080號函辦理。
新北工施字第1151212080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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