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地政局函轉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有關各機關擬申撥大宗國有不動產者,建請分案辦理,以利審查並加速用地取得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9月20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071820835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擬申撥大宗國有不動產者,建請分案辦理,以利審查並加速用地取得,請查照。
新北市政府函.TIF
附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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