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訂「投標須知範本」(106年12月4日版)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6年12月8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063133102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第42、61、64及67點,相關範本及修正對照表另公開於於工程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法令規章/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三、本府各式投標須知範本未配合修訂前,貴機關辦理採購請審酌實際需要,參照旨揭範本修改個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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