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12月7日新北府財產字第1072353524號函辦理。
二、檢送本府辦理107年度公有財產管理檢核發現通案缺失1份,各機關如有類似情形,請參照檢討改進。
三、本府107年度公有財產管理情形檢核,經選定八里區公所等40個機關辦理實地抽檢,已全部訪查完竣,訪查時發現之通案缺失及應改進辦理事項彙整如附表1至3,請各機關依缺失樣態自行檢視,如有類似缺失,應參照檢討改進。
四、另依實地檢核成果,各一級主管機關對所屬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之重視程度,與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良窳有一定程度之正相關,請各一級主管機關繼續加強重視所屬機關學校之財產管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