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熟悉度測驗」已於本(109)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請達指定條件之各機關學校同仁務必於同年6月30日前完成測驗

一.依新北市政府交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109年5月19日環署管字第1090037012號函辦理。
二.環保署為加強各機關學校承辦綠色採購業務之同仁對該業務之瞭解及熟悉「綠色生活資訊網」綠色採購申報系統操作,規定凡貴機關於109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具政府綠色採購網路申報系統帳號且有採購行為或下訂紀錄者,請務必於1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登入並完成測驗。
三.熟悉度測驗專區分為「熟悉度練習區」與「熟悉度測驗區」,請善用練習區熟悉相關題目再進行最後測驗;測驗成績一旦送出,分數則即時登錄,無法重新測驗;另有關「109年機關學校綠色採購熟悉度測驗題庫」預計於6月初另函文提供。
四、各機關帳號管理者可使用「綠色生活資訊網」之「機關綠色採購熟悉度狀況」功能追蹤所屬帳號確實完成測驗。倘若有長期未使用之分支帳號,請逕發文至環保署申請帳號停用,以利單位帳號管理及避免影響單位執行績效。
五、另依「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熟悉度測驗總成績須達90分以上,為敘獎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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