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推廣公共設施(備)認養機請依分辦表應辦事項於109年7月10日前於各機關網站公布109年第2季之認養成果,並查填109年上半年認養執行效益表送交本府財政局彙整

一、依本府104年5月22日簽准案及本府102年9月30日北府財產字第1022764162號函附本府推廣公共設施(備)認養機制分辦表辦理。
二、本案請各機關確實依分辦表事項及作業期程辦理:
(一)已訂有認養法規者,應於網站建置認養法規及可供認養資料庫,每季於網站公布認養成果並持續更新。
(二)請各機關加強宣導推廣認養及持續更新各機關網站建置之認養資訊,如有績效顯著或感人案例,請送本府新聞局協助透過新聞宣導正面獎勵認養者善心。
(三)本府認養專區網站已建置完成(http://www.ntpc.gov.tw/主題服務/熱門/公設認養項下),該專區資料係連結各機關建置之網站資料,各機關網址或聯絡人資料如有變動,請填寫本市資訊服務站網頁維護需求表通知本府資訊中心配合更新並副知本府財政局。
三、隨文檢送「新北市政府109年度推廣公共設施(備)認養執行效益表」及「新北市資訊服務站網頁維護需求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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