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消防局109年9月25日新北消秘字第1091871989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110、111年度乾粉滅火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需求調查,請於109年10月17日前至「共同供應契約-適用機關/需求調查/填寫作業」確實填寫(需求編號:A110-119、A111-119),需求品項:第1組10型乾粉滅火器、第2組20型乾粉滅火器。
三、倘未於期限內填報者,將視為無上開需求;若已完成相關採購者,亦請勿提報本次需求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