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並自112年3月24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3月24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057號函辦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3月24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057號函.pdf
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修正總說明.pdf
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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