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已建立「工程履約不良事跡之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資訊分享機制」,各機關可利用「公務雲內網-文件管理區」分享及查詢。

一、鑑於本府施工查核小組辦理施工查核,受查機關於工程疏失檢討時提及技術服務(下稱技服)廠商設計不周延,導致施工困難而需辦理變更設計,嚴重影響工期;另亦發現同一技服廠商於其他機關工程案件有類似不良事跡。為警示本府各工程主辦機關、學校對於該等技服廠商加強履約管理或作為選商評比參考,預防重複發生前揭情事,爰建立旨揭資訊分享機制。
二、旨揭事宜,已製作旨揭資訊分享作業之說明簡報如附件供參辦(檔案路徑:常用應用程式—文件管理\文件總覽\工務局\採購處\工程品管科),並以「公務雲內網-文件管理區」為分享平台,各機關可至該平台上傳及查詢技服廠商相關事跡資料;上傳資訊之主旨建議包括「履約不良事跡」關鍵字。
三、各機關於「公務雲內網-文件管理區」上傳旨揭資訊,併請留意下列重點:
上傳技服廠商不良事跡前,機關應先確認該技服廠商有履約不良情事,致違反契約約定或依約辦理懲罰性違約金。
前開事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後始得上傳。
上傳之資訊應載明技服廠商之不良事跡,及其違反契約約定或依約辦理懲罰性違約金之內容。
各機關勿將分享平台資料透漏予與業務無關之人員;以及違約情形如經機關後續檢討有變動者,機關應主動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後予以撤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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