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本市所屬公立國小自110年11月27日起「戶外場地」開放租借使用,並同步調整本市所屬公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防疫措施。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16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