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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以,機關於辦理近岸海事工程,應督導相關防範機制及因應作為落實執行,詳如該會函示。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11年10月7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635號函辦理。
二、相關說明,請參考工程會網站(工程會/工程管理/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公共建設督導會報/111年度第6次公共建設督導會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111年10月7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635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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