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民督工111年度執行績效統計資料」1份。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11年2月17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133號函辦理。
二、旨案統計資料詳如附件,其中與本府相關之應注意事項如下:
地方政府受通報案件數量總計745件,其中本府88件(在建工程73件,非在建工程15件;受通報在建工程占所屬標案比率2.81%),通報工程項目以交通運輸、建築及維修為主要類型,請各機關確實督責施工團隊加強類案之工地管理,並研議預防措施,避免缺失再發生。
地方政府平均處理天數1.58天,本府為0.99天,請各機關持續維持處理時效,俾利爭取佳績。
各主管機關缺失項目統計以「安全不足」比率最高,本府亦同,尤以「行人通道未設置或未符需求」及「交維引導問題」為最多,請各機關督促所屬多加注意及改善。
整體滿意度,於地方政府填報率為23.99%,其中屬滿意案件為86.03%,不滿意案件為13.97%。本府111年度滿意度填報共計3件,包括新建工程處、汐止區公所及市場處各1件,請各機關持續落實追蹤所屬通報案件之處理時效,且嚴謹審核改善內容,以提升民眾滿意度,並請對通報民眾加強宣導踴躍反映。
有關督工案件改善情形及相關上傳照片,於結案後均對外公告,務請留意於系統填報之改善說明及改善照片,切勿涉及個資內容;並勿將民眾資料洩漏給民間廠商,以維通報民眾之個資安全。
三、綜上,請各機關依工程會統計資料所列各項易發生缺失之工程類型、缺失項目與通報趨勢等,加強進行工程督導,除確保公共工程品質、進度、安全及環保等重要事項外,並減少民怨。
二、旨案統計資料詳如附件,其中與本府相關之應注意事項如下:
地方政府受通報案件數量總計745件,其中本府88件(在建工程73件,非在建工程15件;受通報在建工程占所屬標案比率2.81%),通報工程項目以交通運輸、建築及維修為主要類型,請各機關確實督責施工團隊加強類案之工地管理,並研議預防措施,避免缺失再發生。
地方政府平均處理天數1.58天,本府為0.99天,請各機關持續維持處理時效,俾利爭取佳績。
各主管機關缺失項目統計以「安全不足」比率最高,本府亦同,尤以「行人通道未設置或未符需求」及「交維引導問題」為最多,請各機關督促所屬多加注意及改善。
整體滿意度,於地方政府填報率為23.99%,其中屬滿意案件為86.03%,不滿意案件為13.97%。本府111年度滿意度填報共計3件,包括新建工程處、汐止區公所及市場處各1件,請各機關持續落實追蹤所屬通報案件之處理時效,且嚴謹審核改善內容,以提升民眾滿意度,並請對通報民眾加強宣導踴躍反映。
有關督工案件改善情形及相關上傳照片,於結案後均對外公告,務請留意於系統填報之改善說明及改善照片,切勿涉及個資內容;並勿將民眾資料洩漏給民間廠商,以維通報民眾之個資安全。
三、綜上,請各機關依工程會統計資料所列各項易發生缺失之工程類型、缺失項目與通報趨勢等,加強進行工程督導,除確保公共工程品質、進度、安全及環保等重要事項外,並減少民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