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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107年9月20版)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9月28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073130446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契約範本公告於工程會https://www.pcc.gov.tw/,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三、本次修正重點係增列廠商及分包廠商履約不得有違反商品標示法情事;履約項目如包括工程之施工,廠商及分包廠商履約時僱用外籍勞工相關約定;及協議成立爭議處理小組之事項。
四、建議於辦理採購有需利用範本時,再行下載該範本電子檔案,以免誤用過時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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