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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
依據新北市政府113年4月9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33173921號函辦理。
新北市政府113年4月9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33173921號函.TIF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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