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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新北市政府訂定自105年度起電子領標及網路公開閱覽比率以100%為執行目標,貴機關(學校、公司)辦理採購案件應配合辦理。
依據新北市政府113年7月9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33177270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33177270號函.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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