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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市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加強貴管樹木修剪頻率及維持樹型樹高,倘有樹枝觸及供電桿線,請依電業法第40條規定辦理,俾利維護本市綠色資源並兼顧環境安全。

依據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113年11閱12日新北景規字第113351295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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