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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理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基本資格及履約實績特定資格之認定,詳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2月7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1434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1434號函.pdf
附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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