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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以,重申機關辦理採購,應確實依契約、圖說、貨樣規定落實履約管理及辦理驗收,不得有刁難廠商之情形。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4月23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4485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4485號函.pdf
附件-工程會114年4月22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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