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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第5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8月8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8828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採字第1143228828號函.pdf
附件1-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114年8月版).pdf
附件2-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第五點修正總說明.pdf
附件3-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第五點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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