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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第2條、第3條、第7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10月15日工程管字第1140024705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10月21日新北府工品字第1143231506號函辦理。
新北府工品字第1143231506號函.pdf
附件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pdf
附件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pdf
附件3-修正總說明、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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