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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角逐第22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公共工程品質優良獎,有意願學校請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前依說明段辦理推薦,本府採購處將納為儲備案件積極輔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12月13日新北府工採字第1103223548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程請以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間施工進度在60%以上(含完工者),請參考「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 要點」第四點第(一)款第6目規定。
三、有意願參與學校請依格式填妥推薦表免備文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AR0070@ntpc.gov.tw)俾利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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