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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轉勞動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階段移工中心邊境檢疫政策,請依該會及勞動部函示內容辦理。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3月2日工程管字第111000332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自111年2月15日起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及修正「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一案,請依該會及勞動部函示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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