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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文化部為強化社會大眾對於各項文化資產修復技術的認知與支持,並提升傳統匠師尊榮感,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文化部111年3月1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13002822號函辦理(附件)。
二、為提升傳統匠師之社會尊榮感,請於各項文化資產修復落成典禮或開幕典禮中,邀請參與施作之傳統匠師出席,予以公開表揚,並在新聞稿中簡介,以及在該修復建築之妥適位置提供傳統匠師相關說明,以肯定傳統匠師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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