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就經管之公有不動產應確實依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稅籍設立及異動申報等事宜,避免發生補稅情形及衍生罰鍰或利息等不必要之費用。
依據新北市政府財政局114年2月18日新北財產字第1140306742號函辦理。
新北財產字第1140306742號函.pdf
附件1-公有土地課徵地價稅常見類型參考表.pdf
附件2-公有土地課徵房屋稅常見類型參考表.pdf
附件3-地價稅房屋稅管理資料登記追蹤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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