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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管考要點」部分規定,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7月30日工程管字第1090017814號函辦理。
二、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上開函文、「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管考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對照表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0729)工程管字第1090017814號函.pdf
修正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要點部分規定+對照表+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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